每月30元,物业能收自行车停车费吗?
近日,海沧一小区的物业私自决定对电动车和三轮车进行收费,海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及时介入,制止了该物业的不合理行为。“今天进入小区的时候,发现小区门口贴了张公告,对自行车、电动车强制收取停车费,还规定只能从固定的岗亭出入,停放必须放在地下一层。我们每个月都有交物业管理费,自行车每个月还要再收30元,不是重复收费吗?你们要去查一查!”近日,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多个某小区的业主对物业收取电动车、自行车停车费的投诉举报。海沧所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在公示栏上张贴了《关于非机动车收费的通知》,针对摩托车、电瓶车、普通三轮车、自行车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停放区域及出入口等作了相关规定。摩托车、电瓶车、普通三轮车50元/月·辆,自行车30元/月·辆,快递三轮车100元/月·辆。对此,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称,收取电动车、机动车管理费用,定点停放电动车、自行车等是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的现象。
海沧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指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或者经业委会表决通过,并制定管理规约,该物业公司现场无法提供上述相关的材料。经沟通,物业公司同意不予以收取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费用。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放开了非机动车收费的管制审批,收费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电动车停放的收费价格。但是,如果遇到物业未明码标价,未明确标识收费标准、未及时公示、乱收费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针对海沧一小区物业私自决定对电动车和三轮车进行收费的事件,以下是对该事件及其处理方式的详细归纳:
一、事件概述
近日,海沧一小区物业在未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对小区内的电动车和三轮车进行收费,并张贴了《关于非机动车收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停放区域及出入口等。然而,这一行为引起了小区业主的不满和投诉。
二、业主投诉内容
- 小区物业对自行车、电动车强制收取停车费,且收费标准为自行车每月30元,摩托车、电瓶车、普通三轮车每月50元,快递三轮车每月100元。
- 物业规定车辆只能从固定的岗亭出入,停放必须放在地下一层,给业主带来不便。
- 业主认为每月已经交了物业管理费,再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属于重复收费。
三、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 现场核查: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及时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 指出问题:工作人员指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的停车和收费问题应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或者经业委会表决通过,并制定管理规约。而该物业公司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的材料。
- 沟通解决:经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物业公司同意不予以收取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费用。
四、工作人员提醒
- 市场调节价:目前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收费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电动车停放的收费价格。
- 投诉举报:如果遇到物业未明码标价、未明确标识收费标准、未及时公示或乱收费的情况,业主可以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五、事件启示
- 业主权益:业主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对于物业的不合理收费行为,要敢于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
- 物业规范:物业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监管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小区内的收费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该事件反映了物业公司在收费行为上的不规范和业主在维权意识上的提高。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和有效处理,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小区内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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